一、壓力容器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二、在用壓力容器的使用
專人保管,固定地點安放🎉,不準隨便挪動🤛,容器周圍不準堆放其它物品。
三、在用壓力容器應有完整良好的安全附件並定期檢查檢驗。
四、回收和封存
對長期不用或較長期可能不用的壓力容器由實驗室與公共資源管理辦公室回收或原地進行封存,如要重新使用應重新檢驗登記後方可使用🙅。
五、登記檢驗
壓力容器購置入庫同時🙍🏿,應到閔行區技術質量監察局(上海市閔行區莘松路325號)辦理登記或檢驗手續。